一位想把荀罃打包带走的郑国商人

【你史】圆满悲剧十五题(下)

Note: @Other and Infinite 大大的题目,09.17完成11-15。此次二设众多,所以大概有很多虫洞吧(趴


11. 得到一个重新来过扭转悲剧的机会,仍然选择了一模一样的道路。

(赵普X赵匡胤)

大街上人影交杂,熙熙攘攘。在这庞大的人流中,赵普毫不起眼,所以他也不知道那个男孩是怎么从他的背后钻出来,拍着他的肩膀说“则平,真巧啊。”

“是啊,没想到元朗竟然能找到某。”赵普笑道,之后又向前走去——但是他根本没有把目光投向商铺,更没有在哪个摊子前驻足。

在良久的沉默后,那个男孩扭过头,双眼定定地看向他:“则平,你我同为赵氏,何须如此生分?”

对方的眼睛仍然黑如曜石,令他想起日后罢免诏书上的重重墨迹,那些锋锐的笔画都曾化为亮光闪动的尖刀,一遍遍地捅向他犹在跳动的心脏。时隔多年,流出的鲜血早已凝固变黑,而他甚至忘记血脉贲张的感觉。“普与元朗不怎么相熟,自有退避之意。”赵普平静地说,“且普性子淡漠,元朗喜好热闹,恐你我无话可说。”

赵匡胤大咧咧地笑道:“则平这话说的不对。哪怕昨日真异路,今时相逢却不假。况且,圣人之言、柴米油盐,皆有深奥之理,足以让你我交谈,则平怎么会因此而发愁?”

“世事再多,也有说完的一天。”赵普摇头道,“到时候,我们就会各走各路——”

“赵则平!你有没有听我说话!”他的肩膀猛遭痛击,那人的声线陡然提高,“如果你就是因为将来的别离而拒绝与我交流,那你就是个懦夫,只知道逃避困境的懦夫!”

“确实。”赵普扭过头苦笑道,“某宁肯背负骂名,也不想让自己难过。”

他瞥见对方欲动的嘴唇,继续说:“从小我就很好奇,为什么众多先贤听到灾祸后却不躲避?忍受一时耻辱,以待日后复仇,岂不快哉?然而,当我易地而处时,我才知道他们的心已经千疮百孔,整个人都是一具行尸走肉。”

赵匡胤露出苦恼的神情:“可是,我们都是活生生的、有喜怒哀乐的人啊。你我不是神仙,定会犯错,但是我们不必忍耐寂寞,能大声地喊出自己的欲望——赵则平,你又不是一团说不了话的冰雪。”

所以,你永远喜怒形于色,但是谁知道你有几分真心呢?后来你与我政见不同,就能让卢多逊上窜下跳,使我妹妹夫妻永别,使我儿子佳偶离散……纵使是赵廷宜,他当年也会选择打碎我,虽然动手的人是你。

“我自然会说话。”赵普绷起脸,却是把步子挪到赵匡胤这边,“可你会听吗,赵元朗?”

“你没对我说过话,又怎么知道呢?”赵匡胤眯起狭长的眼睛,促狭道,“而且我觉得,则平你平时就一脸严肃,印堂发黑,就像那些看穿一切的老妖精——可是,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,那人生还有什么意义?还不如混吃等死呢。”

他没料到赵普居然仰天大笑,心想这人难不成疯魔了?却听到对方喟叹道:“嗯,你说的没错。一个人战战兢兢地活下去,未免也太没有意思了。”

何况,他们身处机变众多的乱世。


12. 无心犯下根本无法弥补的大错,穷尽一生默默弥补,至死方休。

(唐中宗X安乐公主)

“父亲,过来吃这盘饼子吧!”裹儿朝他盈盈一笑,扬起宽大的袖子。在大明宫万千烛火的照映下,李显竟分辨不出她衣裳的颜色及图案。那到底是鹅黄色呢,还是秋香色呢?

“好好好,我这就过来。”他急忙叠声道。话音刚落,裹儿又撒娇道,“父亲,你再不过来,我们这就吃完了呀!”

“我这就过来。”他说,立刻把毛笔搁置在笔架上,一步步走向他最娇宠的女儿。

安乐公主李裹儿不愧于“大唐第一美人”的名号。她发如鸦羽、肌肤光洁、美目流转,嘴角边永远留有酒窝。哪怕是在生气,她也不会涕泗横流,最多眯起双目,嘟起小嘴。他人都说“安乐公主姿容姣好,纤弱柔美”,虽然这些溢美之辞实际上名副其实,但是李显听得出来,他们认为裹儿长于偏僻之地,没能在长安扬鞭策马,因此她没有大唐女子的健壮体魄。

不过,他万分庆幸于自己的女儿没有遗传到自己母亲的端丽。武曌实在是李唐王室的一个噩梦,以至于李显仍然会因为在梦中瞥见母亲的面容而惊醒,一摸后背,全是惊吓出的冷汗。

每次他都恐惧地环绕四周,直到确认自己身在京城,这位目光呆滞的天子才会握紧拳头。

楚地乃天府之土,树木丰茂、沃野千里。同时,三峡也是一个潮湿闷热的地方,地形崎岖、道路不通。韦氏明艳的面容渐渐因焦虑而生出皱纹,因寂寞而耷拉眼角,导致她看起来竟老了十岁,青春的花朵尚未绽放就开始凋零。重润、仙蕙他们好歹享受过几年富贵日子,只有裹儿,出生时尚要父亲脱下衣服将她包住。十四年,哇哇啼哭的婴儿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,却没有看过朝霞,没有看过夕阳,甚至没有看过彩虹,因为她的视线已被高山峭壁阻挡。连峰峦上的寒松也长得如此瘦小,更何况人呢?

在挑衅母亲的权威后,他没想到成为周帝禁忌的自己还能返回京城,四周再也没有虎啸猿鸣,却有饿豺毒狼静静环伺。他对不起那几个孩子,除了能为他们提升下葬规格、赐予无尽哀荣以外,便只能一厢情愿地尽数补偿于裹儿。

何况,他现在是皇帝,有权处理他的土地……百鸟裙、定坤池他有所耳闻,但这些与政变、动荡相比,又能耗费多少大唐钱财,甚至是损失多少栋梁之材?他闭上眼睛,满足地咽下汤饼,舌尖上滚过饱满的粟粒及鲜美的汤水。

因此,他没有看到掩盖了乌黑眸子的长长睫羽、藏在剪水双瞳后的幽幽火焰,更没有意识到:在自己女儿的血管里涌动着的,是传自她曾祖父、祖母与母亲的血液。

那是属于野心家的血液。


13. 英年早逝,但恰恰赶上了最需要TA的时刻。

(霍去病)

今日的天空是纯粹的蔚蓝色,仿佛瀚海之水被倒映在苍穹之上。万里无云,唯天际处尚有一线白光,在长安城的灰色土砖处牵出一层淡黄的本色。归来的旅客不禁抬起眉毛,如果围绕在城墙外的不是鳞次栉比的圈圈矮屋,而是弥天尘土莽莽黄沙,他就会怀疑自己身在广袤的北疆,亦或更荒凉的西域。

等到车子轱辘轱辘地驶入城内,旅人立刻跳下车,急忙奔向挂有酒旗的店铺。他一边从口囊里摸出铜钱,一边朝小憩的店家喊道:“老汉,来一碗酒!”

“哎,快进来歇脚!”店家一边说,一边拎起木勺,把醇郁的麦酒倒入灰白的搪瓷碗,“客官来的时候正好。再晚些,你估计得在城外待一夜了。”

旅客闻言,偏头道:“这两年吾行走于西边,不知朝廷大事。店家可告吾之?”

“这得从两年前说起。那时卫家军自漠北归来,将帅列阵入城,车马一日未绝。”老者说,“当今加封卫、霍两位将军为大司马。”

“这该庆贺啊!”客人一饮而尽,“再来一碗吧!”

老者摇头道:“可惜啊,冠军侯青年俊秀,竟去天庭报道了。”

旅客的心脏骤然一缩,就像松开箭柄时震动的弓弦。他惊呼道:“什么?”

他不敢置信地眨动眼睛。在这短暂的黑暗中,那支箭径直射向目标,快如刺入密室的日光,他甚至能听到箭镞破开空气的声音。飞箭迅速贯穿敌人的胸膛,血液四溅,马背上的肉团摔在地上,而簇新的箭翎在阳光下泛起胜利的光彩。

蓦然回首,英姿勃发的霍将军又一次拉开了弓。

“将军……不,大司马刚过加冠之年,又名去病,竟年寿不永?”旅客似乎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,双眼溜圆,刚托住搪瓷碗的手搁在粗糙的木桌上。

“客官曾为霍氏吏卒?”老汉问道。

旅客点头,泪水泉涌而出:“大司马骁勇善战。”他提起袖子抹眼泪,又道,“当时,我们甚至去到了狼居胥山……”北地平坦,风声呼呼;弯月高悬,白草蔓蔓。他们借着微弱的光线,连夜疾驰数十里,甚至没有发觉天色一道道地变浅,而在地平线下的朝日蓄势待出。天边渐渐染上红色,此时大将军挥动鞭子,马啸而奔,他威武的剪影与深重的背景融为一体,被定格在某位军官的记忆里。

他一边回想往事,一边与老汉絮叨,感叹道:“世无霍骠骑矣!”

“客官却不必如此伤怀。匈奴现未侵扰边境,不是吗?”老汉安慰他,“何况,天子为冠军侯立碑,又塑其飞跃祁连山之像。”

“多谢,多谢,明日吾当拜之!”旅客连连行礼道。

昔时,大汉少一良将,卫氏却荣华更胜,支属五侯,贵震天下,歌谣“独不见卫子夫霸天下”亦久而不绝。


14. 探索性的分道扬镳化作坚定的背道而驰。

(伍子胥X申包胥)

雨滴从屋檐处滑落,在平坦的灰色石面上晕开一朵朵水花。楚王孙站在屋内,看着水迹一点点地涂深了石面的颜色,又印出一条歪歪扭扭的分界线,与伍氏亡客仅有一槛之距。

“你是不肯进来的。”他说,“就像这干湿分明的地面。”

“我必覆楚国。”离人漠然道,“而且,这种心思不会蒸发。”

“作为友人,我命人收拾了一些包袱——”申包胥说,“并且深表同情。”

离人嗤笑道:“但你是楚人,你永远不能剥离你体内的熊氏血脉。”

“我的确是楚人。”申包胥这才将目光转向故友,直视他漆黑的瞳仁:“所以,你只能一个人走下去。你能覆之,我必能兴之。”

“那就祝你能成功吧。”伍员低声道,“我也该前往太子建处了。”

申包胥则笑道:“我也祝你有归来之日。”

在朦胧的水汽后,伍员亦露出一个笑容:“后会有期。”


15. 坟头树木亭亭如盖;不知此处是墓地的来往路人在树下躲避风吹日晒。

(归有光X魏氏)

“信女魏氏,愿熙甫身体康泰,考中功名;子女健全,平安喜乐。”她喃喃道,“枇杷啊枇杷,请你帮我看护家里吧!”

我茫然地看着她朝我做出一个双手合掌的动作,又向我跪拜。我试图像她一样说话,然而我只能让叶子摇动,发出沙沙的声音。

她的嘴角微微上翘,苍白的脸颊上浮现出两团浅粉色,却迅即消逝。“谢谢你,她很快乐。”我的身侧传来一个声音,“以及,恭喜你醒来了。”

它凭借叶子摇动的频率说话。我轻易地领悟了:“你是?”

“我是兰花,那边是桂树和青竹。你可以叫我小兰,就像我可以唤你为阿皮。”它说,“可惜人类不懂我们通话的方式。不过,如果你哪天运气好,也许就能以人的形态与他们交谈。”

“小兰,这位信女为什么要做这些奇怪的动作?”

“她是你的栽培人。”小兰说,“她现有重病在身,很快归于地府,于是她借这个动作,将一些神识托付于你。所以,你刚刚才能意识到她的希冀。”

“可是,我要怎么替她看护啊?化身为人吗?”我的叶子忧愁地皱起来。

小兰噗嗤一笑,继续说:“我们都是花灵,能化人形的则是妖。妖一般有几百岁吧,你年纪轻轻,尚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。”

她谈起一些魏氏的事情:“你的栽培人在六年以前嫁入归家,姓魏,小名阮娘;阮娘的丈夫是归家第三代的大公子归有光,字熙甫……”她和桂君、竹子陆陆续续地告诉我不少归家故事,包括那半篇《项脊轩志》。不过,她们也告知我“阿皮你需要用心体会世间百态”。

“阮娘即将离开人世,我却什么都不知道。这难道不会辜负她的期望吗?”我苦恼道。

“不会啊,你挺有悟性。”桂君安慰我,尽管我仍然懵懂。

我的个子渐渐抽高,树冠也越发华丽,金色的阳光从我的叶缝间漏下来,在灰色的地面上形成一个个随风晃动的光斑。魏阮娘偶尔会离开那间低矮逼仄的、充满药味的屋子,来到我的跟前,仰头望向我剔透似玉的碧叶。我也瞥见过阮娘心心念念的丈夫,但是他总是趁露水深重的时候回来与离去,兼有沉沉夜色,以致于我没有看清他的容颜。

阮娘却一直微笑道:“熙甫求学辛苦,是我这个病秧子带累他了。”我表示不能理解,小兰他们倒说“阿皮涉世未深”,劝我暂停为阮娘打抱不平。

阮娘是在一个秋天的傍晚撒手而去的。前几天,归有光都没有回来。我压抑的情绪终于爆发,满庭院都是我跺下来的落叶,但仆人们为她的后事忙碌,怎么可能会顾及一个萧瑟荒凉的地方?更何况,这院子因为太过狭小,又死过人,已然被视为凶宅。我撇撇嘴,这里应该会上演一场“锁清秋”吧——尽管我是一棵枇杷,归有光亦不是亡国君王。

阮娘的棺木被埋在祖茔的那天,他终于站到了我的面前。月光洒在庭院里,万物表面仿佛都结了一层银霜,包括他的头发,使得他看上去恍若老者。他在院子里踱步,双眼微垂,正当我以为他是在散步的时候,他忽然开口了:“阮娘,你是成了这棵枇杷树吗?”

他居然如此聪颖!我一动不动,想试探他的反应,不料他说:“这样也挺不错的。至少你我相见,不必相隔茫茫十年。”

他苦笑了一声,之后往阮娘隔壁房间的卧榻走去,并且一枕睡到天亮。

阮娘生前,他从来没有在这里闲逛;她离去后,他反而频频踏足。在我以为余生将在小院耗尽时,他命人将我带走,亲手把我植在另一个书斋前。

仆人们再一次忙得脚不沾地,而他搂在臂弯里的人是王氏。渐知人事的我很难对他发火,仅能把根系伸向更深的地方,扎根于这片土地上。因此,我的视线逐步扩大,最终俯视这个地方,为他们遮蔽烈日,为他们阻挡风雨。

光阴荏苒,白驹过隙,他唯一做过的奇怪举动便是将一堆纸烬埋在我身前的泥土里。那时我依然不解,直到在朗朗读书声中听到那句“今已亭亭如盖矣”。

我恍然大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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